炎陵县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开发小水电


    炎陵县地处湖南省东南边陲,罗霄山脉中段西麓,是一个老少边穷的山区,水力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为31.9万kW,可开发量为23.9万kW。1983年国务院(190)号文把炎陵县列为全国108个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1986年全面达到农村电气化《初级阶段》标准,同年12月被验收合格,成为湖南省第一个农村电气化达标县。目前,炎陵县装机已达到3.9043万kW,年发电量为1.6亿kW.h,是株洲市唯一的自发自供县。为了进一步搞好农村电气化建设,实现农业现代化,改善生态,保护环境,加快我县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县委、县政府根据《炎陵县"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的要求,提出大力开发小水电的号召。为此,现将炎陵县开发小水电的现状以及今后开发的小水电优惠政策等作一介绍。

    尽管炎陵县拥有丰富的水力资源,开发的潜力很大,但由于小水电的上网电价偏低,湖南省小水电上大网电价为0.106元/kW.h(丰水期),0.171元/kW.h(枯水期),县内各电站上县网的电价0.3085元/kW.h(丰水期),0.121/kW.h(枯水期)价格严重背离了价值,影响了小水电的开发,投资办电的积极性不高。县委、县政府在分析目前县内工业的发展及电力市场供需矛盾下,在2000年以炎发[2000]11号文件,作出了开发小水电的决定,并且制定了优惠政策和相关的措施。

1 制定优惠政策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有资金和积极性,就优先审批给谁开发"的原则,鼓励县内外各界人士以各种方式投资开发水力资源。

    (1)投资者在收回成本前,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税费可以适度减免。

    (2)实行新电新价。新建电站的上网电价为0.25元/kW.h;原有电站经改造增容所增电量上网电价0.18元/kW.h;兴建蓄能调峰15天以上的电站上网电价为0.27元/kW.h;外商投资电站,投资回报期在7年以上(不含建设期)的可适当提高上网电价。今后所有新建电站电价随着上网电价的增加而增加。

    (3)新建电站所发电量,供电部门予以优先收购,不限负荷,发多少,收购多少,每月结算一次,每个季度保证兑现,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4)新建电站工程建设期,除税赋外,其他费用(不含设计费、工本费)均应在电站建成后按有关政策优惠收取。

   (5)本县干部职工进行投资或者承包办电者,可在原单位继续领取基本工资,投资入股办电的收入,除按县招商引资政策从优交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余的费用一律免交。

    (6)对引进县外资金投资开发小水电资源的有功人员,按县招商引资政策予以奖励。

2 制定相关措施

    (1)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小水电开发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下设了办公室。

   (2)各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都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

    (3)水电部门要组织一支精干、高效的班子,对全县的电源点进行规划和论证。

    (4)投资者向小水电开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2天内领导小组必须予以批复,水电设计室在15天内编制好项目建议书,5天内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搞好项目评审,县计划发展局在5天内办好审核立项。

    (5)国土部门要简化建电站需用土地的审批手续,供电公司要及时与投资者签订好上网合同。

   (6)工商税务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优收取税费,从速办理有关证照,银信部门对建电站需代款者应从优给予放贷。

 

尹慧剑 湖南省炎陵县水利水电局(4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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