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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湘兰,女,汉族,1937年5月生,初中文化,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炎陵县下村乡人(祖籍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县人)。
1956年7月至1970年4月,随军在某师后勤部制药厂工作。1970年5月至1972年12月,随夫回到下村公社太坪大队牛圹生产队,后担任太坪大队小学民办教师;1973年1月至1975年8月,任下村公社太坪大队牛塘生产队队长,1975年9月至1977年1月任下村公社太坪大队党支部书记,1976年12月参加全国第二次农业学大寨会议,并安排在主席台就座,当年被选为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委员、省妇联执委委员;1977年2月至1979年3月当选为县人大、省人大代表,在中共酃县第四届党代会上、当选为县委候补委员,1979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同年转为国家干部,1979年10月至1981年12月在县药材公司任副经理,1982年1月退休。1978年赴京参加了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